9 6 月, 2009 6:08 下午
#9030
使用者
6月4日
真的好衰!!!第一次上法院,居然是以過失傷害被告!!!!今天去新濱派出所找蔡警員談明天出庭的事情,他告訴我不用害怕,他要做的證優勢是向著我的,叫我把當時情形詳細的告訴檢察官就可以了,這才讓我情緒稍稍紓緩了一些!!那位製造假車禍的伯伯好壞,好手好腳為什麼不去工作,靠假車禍賺學生的錢來維生可以維持多久:( 祝我明天好運吧!!
6月5日
今天一起個大早,因緊張造成一整晚的淺眠讓我有根本沒有休息過的感覺,開庭的地點在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,上午十點整,爸爸、媽媽、廖教官和蔡警員都到了!!聽說今天只是做個筆錄,還不用上庭,檢查二署理擠滿了人,一定有一堆人和我一樣是屬被告吧?!但我是無辜的:(
心情很糟,先休息吧!!明天再紀錄
6月6日
大約十點十分,警察先生叫到我的名字,蔡警員在我身後提醒我,別緊張慢慢的陳述就行了!!結果,告人的伯伯居然沒到,只有他的伊甸園志工出面,檢察官在聽完我的陳述和施警員的陳述後,請問志工小姐那位伯伯缺席的理由,志工小姐答他不是非常清楚,檢查很無奈的請志工小姐轉達那位伯伯,希望他做庭外和解,不用浪費國家資源。
出了房間,那位伯伯才出現,開始對著我爸爸和廖教官大吼大叫,説什麼我們都沒有處理,一些與事實相反的事,蔡警員很無奈的和我媽媽說,這位伯伯製造許多起假車禍,手法很專業,對象都是學生,唉!!或許我還有一段漫長的時間得和他耗著!!!:(雖然心情不好,但很謝謝爸爸媽媽千里迢迢跑來,中午和爸媽上韓式餐館午餐,突然有種好想回家的感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