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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宋史•列傳第九十八•蘇轍(節選)
蘇轍,字子由,年十九,與兄軾同登進士科,又同策制舉。
策入,轍自謂必見黜。宰相不得已,置之下等,授商州軍事推官。時父洵被命修《禮書》,兄軾簽書鳳翔判官。轍乞養親京師。三年,軾還,轍為大名推官。逾年,丁父憂。服除,神宗立已二年,轍上書言事,召對延和殿。
時王安石以執政與陳升之領三司條例,命轍為之屬。呂惠卿附安石,轍與論多相牾。安石出《青苗書》使轍熟議,曰:「有不便,以告勿疑。」轍曰:「以錢貸民,使出息二分,本以救民,非為利也。然出納之際,吏緣為奸,雖有法不能禁,錢入民手,雖良民不免妄用;及其納錢,雖富民不免逾限。如此,則恐鞭箠必用,州縣之事不勝煩矣。唐劉晏掌國計,未嘗有所假貸。有尤之者,晏曰:’使民僥倖得錢,非國之福;使吏倚法督責,非民之便。吾雖未嘗假貸,而四方豐凶貴賤,知之未嘗逾時。有賤必糴,有貴必糶,以此四方無甚貴、甚賤之病,安用貸為?’晏之所言,則常平法耳。今此法見在而患不修,公誠能有意於民,舉而行之,則晏之功可立俟也。」安石曰:「君言誠有理,當徐思之。」自此逾月不言青苗。
會河北轉運判官王廣廉奏乞度僧牒數千為本錢,于陝西漕司私行青苗法,春散秋斂,與安石意合,於是青苗法遂行。安石因遣八使之四方,訪求遺利。中外知其必迎合生事,皆莫敢言。轍往見陳升之曰:「昔嘉祐末,遣使寬恤諸路,各務生事,還奏多不可行,為天下笑。今何以異此?」又以書抵安石,力陳其不可。安石怒,將加以罪,升之止之,以為河南推官。會張方平知陳州,辟為教授。三年,授齊州掌書記。又三年,改著作佐郎。複從方平簽書南京判官。居二年,坐兄軾以詩得罪,謫監筠州鹽酒稅,五年不得調。移知績溪縣。
哲宗立,以秘書省校書郎召。元祐元年,為右司諫。宣仁後臨朝,用司馬光、呂公著,欲革弊事,而舊相蔡確、韓縝、樞密使章惇皆在位,窺伺得失,轍皆論去之。呂惠卿始諂事王安石,倡行虐政以害天下。及勢鈞力敵,則傾陷安石,甚于仇讎,世尤惡之,至是,自知不免,乞宮觀以避貶竄。轍具疏其奸,以散官安置建州。
司馬光以王安石雇役之害,欲複差役,不知其害相半於雇役。轍言:「自罷差役僅二十年,吏民皆未習慣。況役法關涉眾事,根芽盤錯,行之徐緩,乃得審詳。若不窮究首尾,忽遽便行,恐既行之後,別生諸弊。今州縣役錢,例有積年寬剩,大約足支數年,且依舊雇役,盡今年而止。催督有司審議差役,趁今冬成法,來年役使鄉戶。但使既行之後,無複人言,則進退皆便。」光又以安石私設《詩》、《書新義》考試天下士,欲改科舉,別為新格。轍言:「進士來年秋試,日月無幾,而議不時決。詩賦雖小技,比次聲律,用功不淺。至於治經,誦讀講解,尤不輕易。要之,來年皆未可施行。乞來年科場,一切如舊,惟經義兼取注疏及諸家論議,或出己見,不專用王氏學。仍罷律義,令舉人知有定論,一意為學,以待選試,然後徐議元祐五年以後科舉格式,未為晚也。」光皆不能從。
初,神宗以夏國內亂,用兵攻討,乃於熙河增蘭州,于延安增安疆、米脂等五砦。二年,夏遣使賀登位,使還,未出境,又遣使入境。朝廷知其有請蘭州、五砦地意,大臣議棄守未決。轍言曰:「頃者西人雖至,疆場之事,初不自言。度其狡心,蓋知朝廷厭兵,確然不請,欲使此議發自朝廷,得以為重。朝廷深覺其意,忍而不予,情得勢窮,始來請命,一失此機,必為後悔。彼若點集兵馬,屯聚境上,許之則畏兵而予,不復為恩;不予則邊釁一開,禍難無已。間不容髮,正在此時,不可失也。況今日之事,主上妙年,母后聽斷,將帥吏士,恩情未接,兵交之日,誰使效命?若其羽書遝至,勝負紛然,臨機決斷,誰任其責?惟乞聖心以此反覆思慮,早賜裁斷,無使西人別致倡狂。」於是朝廷許還五砦,夏人遂服。遷起居郎、中書舍人。
朝廷議回河故道,轍為公著言:「河決而北,自先帝不能回。今不因其舊而修其未至,乃欲取而回之,其為力也難,而為責也重,是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。」公著悟,竟未能用。進戶部侍郎。轍因轉對,言曰:「財賦之原,出於四方,而委於中都。故善為國者,藏之於民,其次藏之州郡。州郡有餘,則轉運司常足;轉運司既足,則戶部不困。唐制,天下賦稅,其一上供,其一送使,其一留州。比之於今,上供之數可謂少矣。然每有緩急,王命一出,舟車相銜,大事以濟。祖宗以來,法制雖殊,而諸道蓄藏之計,猶極豐厚。是以斂散及時,縱舍由己,利柄所在,所為必成。自熙寧以來,言利之臣,不知本末之術,欲求富國,而先困轉運司。轉運司既困,則上供不繼;上供不繼,而戶部亦憊矣。兩司既困,故內帑別藏,雖積如丘山,而委為朽壤,無益於算也。」哲宗從之,惟都水仍舊。
朝廷以吏部元豐所定吏額,比舊額數倍,命轍量事裁減。吏有白中孚曰:「吏額不難定也。昔之流內銓,今侍郎左選也,事之煩劇,莫過此矣。昔銓吏止十數,而今左選吏至數十,事不加舊而用吏至數倍,何也?昔無重法、重祿,吏通賕賂,則不欲人多以分所得。今行重法,給重祿,賕賂比舊為少,則不忌人多而幸於少事。此吏額多少之大情也。舊法,日生事以難易分七等,重者至一分,輕者至一厘以下,積若干分而為一人。今若取逐司兩月事定其分數,則吏額多少之限,無所逃矣。」轍曰:「此群吏身計所系也。若以分數為人數,必大有所損,將大致紛訴,雖朝廷亦不能守。」乃具以白宰執,請據實立額,俟吏之年滿轉出,或事故死亡者勿補,及額而止。不過十年,羨額當盡。功雖稍緩,而見吏知非身患,不復怨矣。呂大防命諸司吏任永壽與省吏數人典之,遂背轍議以立額,日裁損吏員,複以好惡改易諸局次。永壽複以贓刺配,大防略依轍議行之。代軾為翰林學士,尋權吏部尚書。使契丹,館客者侍讀學士王師儒能誦洵、軾之文及轍《茯苓賦》,恨不得見全集。使還,為禦史中丞。
自元祐初,一新庶政,至是五年矣。人心已定,惟元豐舊黨分佈中外,多起邪說以搖撼在位,呂大防、劉摯患之,欲稍引用,以平夙怨,謂之「調停」。宣仁後疑不決,轍面斥其非,複上疏曰:「臣近面論,君子小人不可並處,聖意似不以臣言為非者。然天威咫尺,言詞迫遽,有所不盡,臣而不言,誰當救其失者!親君子,遠小人,則主尊國安;疏君子,任小人,則主憂國殆。此理之必然。未聞以小人在外,憂其不悅而引之於內,以自遺患也。故臣謂小人雖不可任以腹心,至於牧守四方,奔走庶務,無所偏廢可也。若遂引之於內,是猶患盜賊之欲得財,而導之於寢室,知虎豹之欲食肉,而開之以坰牧,無是理也。且君子小人,勢同冰炭,同處必爭。一爭之後,小人必勝,君子必敗。何者?小人貪利忍恥,擊之則難去,君子潔身重義,沮之則引退。古語曰:「一薰一蕕,十年尚猶有臭。」蓋謂此矣。先帝聰明聖智,疾頹靡之俗,將以綱紀四方,比靈斯三代。而臣下不能將順,造作諸法,上逆天意,下失民心。二聖因民所願,取而更之,上下忻慰。則前者用事之臣,今朝廷雖不加斥逐,其勢亦不能複留矣。尚賴二聖慈仁,宥之于外,蓋已厚矣。而議者惑於說,乃欲招而納之,與之共事,謂之「調停」。非輩若返,豈肯但已哉?必將戕害正人,漸復舊事,以快私忿。人臣被禍,蓋不足言,臣所惜者,祖宗朝廷也。惟陛下斷自聖心,勿為流言所惑,勿使小人一進,後有噬臍之悔,則天下幸甚。」疏入,宣仁後命宰執讀於簾前,曰:「轍疑吾君臣兼用邪正,其言極中理。」諸臣從而和之,「調停」之說遂已。大臣恥過,終莫肯改。
六年,拜尚書右丞,進門下侍郎。初,夏人來賀登極,相繼求和,且議地界。朝廷許約,地界已定,付以歲賜。久之,議不決。明年,夏人以兵襲涇原。殺掠弓箭手數千人,朝廷忍之不問,遣使往賜策命。夏人受禮倨慢,以地界為辭,不復入謝,再犯涇原。四年,來賀坤成節,且議地界。朝廷先以歲賜予之,地界又未決。夏人乃於疆事多方侵求,熙河將佐範育、種誼等,遂背約侵築買孤、勝如二堡,夏人即平蕩之。育等又欲以兵納趙醇忠,及擅招其部人千餘,朝廷卻而不受,西邊騷然。轍乞罷育、誼,別擇老將以守熙河。宣仁後以為然,大臣竟主育、誼,不從。轍又面奏:「人君與人臣,事體不同。人臣雖明見是非,而力所不加,須至且止;人君於事,不知則已,知而不能行,則事權去矣。臣今言此,蓋欲陛下收攬威柄,以正君臣之分而已。若專聽所謂,不以漸制之,及其太甚,必加之罪,不免逐去。事至如此,豈朝廷美事?故臣欲保全大臣,非欲害之也。」
六年,熙河奏:「夏人十萬騎壓通遠軍境,挑掘所爭崖巉,殺人三日而退。乞因其退,急移近裏堡砦於界,乘利而往,不須複守誠信。」下大臣會議。轍曰:「當先定議欲用兵耶,不用耶?」呂大防曰:「如合用兵,亦不得不用。」轍曰:「凡用兵,先論理之曲直。我若不直,兵決不當用。朝廷須與夏人議地界,欲用慶曆舊例,以彼此見今住處當中為直,此理最簡直。夏人不從,朝廷遂不固執。蓋朝廷臨事,常患先易後難,此所謂先易者也。既而許於非所賜城砦,依綏州例,以二十裏為界,十裏為堡鋪,十裏為草地。要約才定,朝廷又要兩砦界首侵夏地,一抹取直,夏人見從。又要夏界更留草地十裏,夏人亦許。凡此所謂後難者也。今欲於定西城與隴諾堡一抹取直,所侵夏地凡百數十裏。隴諾祖宗舊疆,豈所謂非所賜城砦耶?此則不直,致寇之大者也。」劉摯曰:「不用兵雖美,然事有須用兵者,亦不可不用也。」轍奏曰:「夏兵十萬壓熙河境上,不於他處,專於所爭處殺人、掘崖巉,此意可見,此非西人之罪,皆朝廷不直之故。熙河輒敢生事,不守誠信,臣欲詰責帥臣耳。」後屢因邊兵深入夏地,宣仁後遂從轍議。
時三省除李清臣吏部尚書,給事中范祖禹封還詔書,且言姚勔亦言之。三省複除蒲宗孟兵部尚書。轍奏:「前除清臣,給諫紛然,爭之未定。今又用宗孟,恐不便。」宣仁後曰:「奈闕官何?」轍曰:「尚書闕官已數年,何嘗闕事?今日用此二人,正與去年用鄧溫伯無異。此三人者,非有大惡,但昔與王珪、蔡確輩並進,意思與今日聖政不合。見今尚書共闕四人,若並用似此四人,使黨類互進,恐朝廷自是不安靜矣。」議遂止。
紹聖初,哲宗起李清臣為中書舍人,鄧潤甫為尚書左丞。二人久在外,不得志,稍複言熙、豐事以激怒哲宗意。會廷試進士,清臣撰策題,即為邪說。轍諫曰:「伏見禦試策題,曆詆近歲行事,有紹複熙甯、元豐之意。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,行大有為之志,其所設施,度越前古,蓋有百世不可改者。在位近二十年,而終身不受尊號。裁損宗室,恩止袒免,減朝廷無窮之費。出賣坊場,顧募衙前,免民間破家之患。黜罷諸科誦數之學,訓練諸將慵惰之兵。置寄祿之官,複六曹之舊,嚴重祿之法,禁交謁之私。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,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。凡如此類,皆先帝之睿算,有利無害,而元祐以來,上下奉行,未嘗失墜也。至於其他,事有失當,何世無之。父作之于前,子救之於後,前後相濟,此則聖人之孝也。
漢武帝外事四征,內興宮室,財用匱竭,於是修鹽鐵、榷酤、均輸之政,民不堪命,幾至大亂。昭帝委任霍光,罷去煩苛,漢室乃定。光武、顯宗以察為明,以讖決事,上下恐懼,人懷不安。章帝即位,深鑒其失,代之以寬厚、愷悌之政,後世稱焉。本朝真宗右文偃武,號稱太平,而群臣因其極盛,為天書之說。章獻臨禦,攬大臣之議,藏書梓宮,以泯其跡;及仁宗聽政,絕口不言。英宗自藩邸入繼,大臣創濮廟之議。及先帝嗣位,或請複舉其事,寢而不答,遂以安靜。夫以漢昭、章之賢,與吾仁宗、神宗之聖,豈其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?臣不勝區區,願陛下反覆臣言,慎勿輕事改易。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,擢任累歲不用之人,人懷私忿,而以先帝為辭,大事去矣。」
哲宗覽奏,以為引漢武方先朝,不悅。落職知汝州。居數月,元豐諸臣皆會於朝,再責知袁州。未至,降朝議大夫、試少府監,分司南京,筠州居住。三年,又責化州別駕,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即位,徙永州、嶽州,已而複太中大夫,提舉鳳翔上清太平宮。崇甯中,蔡京當國,又降朝請大夫,罷祠,居許州,再複太中大夫致仕。築室于許,號潁濱遺老,自作傳萬餘言,不復與人相見。終日默坐,如是者幾十年。政和二年,卒,年七十四。追複端明殿學士。淳熙中,諡文定。
轍性沉靜簡潔,為文汪洋澹泊,似其為人,不願人知之,而秀傑之氣終不可掩,其高處殆與兄軾相迫。所著《詩傳》、《春秋傳》、《古史》、《老子解》、《欒城文集》並行於世。三子:遲、適、遜。族孫元老。
二、古文辭類纂中對該作家之評論
1.蘇子由《唐論》——唐荊川曰:“深究利害是大文字。”
2.蘇子由《民賦序》——唐荊川曰:“平正通達,不求為奇,而勢如長江大河,是小蘇之所長也。”
3.蘇子由《民政策一》——姚氏曰:“中間引詩一段,文字甚佳,而於後半民所與競義不甚聯貫,是子由精神短處。”
4.蘇子由《民政策二》——劉海峯曰:“子由之文,其正意不肯一口道破,紆徐百折而後出之,於此篇可見。”
5.蘇子由《上樞密太尉書》——劉海峯曰:“文亦有疏宕之氣。”
三、評論心得
一方水土養一方人,然而同樣的米卻養出了蘇家不同的兄弟。同為長江大河,蘇軾的海浪應是翻滾洶湧的,而蘇轍的海面雖平靜,其下的深度卻是不可估量的,更別提這段深度中還暗藏着不平的之氣。以其疏宕的文風承載其深邃的思想,這就是蘇轍為文蘊含的魅力吧。
蘇轍其人,實為真正的君子。以《宋史》中的記載觀之,蘇轍從不結黨拉派,因為他的聲音只爲社稷而發,他的文章始終忠於自己的內心,這在現代是多麼值得我們學習。反觀現在,又有多少人被迫言不由衷,失去忠於自己的內心的勇氣,就只能永遠為別人代言。雖然歐陽修有“君子之朋”之說,然而我認為君子之朋也是暫時的,因為君子忠於自己的內心,如蘇轍,他認為誰的政見正確,他才會支持誰,而這種支持也是恰好的,只是因為他們的政見恰好相同而已。而之後若是他認為另一個的政見正確,他又會毫不猶豫的抨擊他認為錯誤的人,哪怕他是之前那個正確的人。所以,蘇轍不結黨,而君子之朋也是暫時的,因為難道所有的君子的政見都是正確而一致的嗎?這種爲了追究真理而引發的唇槍舌劍,也要有君子不同的思想產生的碰撞才能變得更精彩。
蘇轍另一為人稱道的地方便是他和其兄蘇軾的手足之情,這點從他曾在蘇軾因作詩“誹謗朝廷”罪被捕入獄時上書請求以自己的官職為兄贖罪看出,哪怕最後因此被牽連貶官,他也沒有一絲後悔,手足的感情豈是個人的仕途可比的?
我們學習古人的文章,不僅是學習作古文而已,還要從文章中發覺做人的道理。爲什麽現代社會會寫漂亮文章的人越來越多,踏踏實實做事的人越來越少,只有先學會做人,文章才能寫得更有意義。這是我從蘇轍身上學到的一點心得體會。
四、參考資料
《宋史‧卷三百三十九‧列傳第九十八‧蘇轍》元、脫脫等撰 中華書局 1997
《大字本評註古文辭類纂》,姚鼐輯,王文濡評註 華正書局 2004
苏辙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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